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杭州路28號B地塊
(原青島雙桃精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廠區倉儲、辦公、生活區)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等相關文件,現對杭州路28號B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主要內容進行公示。
本次調查地塊為位于青島市市北區的杭州路28號B地塊,原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規劃后用地性質為B2商務用地(第二類用地)。
B地塊為原雙桃集團用地,雙桃集團原生產企業行業分類為“26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2645染料制造”屬于“化工類企業”,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地塊屬于“疑似污染地塊”。《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前,應當由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調查地塊使用功能以倉儲、辦公、生活為主,無生產車間,地塊內潛在污染物有苯胺、鄰甲苯胺等有機物及廢酸、硫酸鹽等。
相鄰地塊分布有杭州路28號A、C、D地塊,潛在污染物為廢酸、硫酸鹽、石油烴以及鄰甲苯胺、苯胺等有機物質等。周邊分布有宜昌路31號地塊內4家企業、加油站、青島海珊毛衫制品有限公司、青島帆布廠篷布有限公司、青島四機物流有限公司、青島四機設備工程有限公司等,其潛在污染物主要為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石油烴、氰化物、重金屬等。周邊企業的土壤潛在污染物主要為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石油烴、重金屬等,周邊企業廠房地面均有防滲措施、廢氣和廢水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對地塊產生影響的可能性較小。
考慮調查地塊為“疑似污染地塊”,本次調查按照《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7年 第72號)“詳細調查階段,涉嫌污染區域土壤采樣點位數每400m2不少于1個”的要求,地塊內布設點位24個,采樣深度至基巖;地塊外布設2個對照點。所有點位土壤監測項目包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45項基本項目、表2中石油烴、氰化物和pH、鄰甲苯胺,共計49項。調查結果顯示,地塊內24個土壤調查點及地塊外對照點的所有土壤樣品監測項目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的篩選值要求,除3個土壤樣品苯并[a]芘以外,其余樣品監測項目均滿足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地塊土壤特征污染物鄰甲苯胺滿足《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9)推導的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同時滿足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
考慮地塊周邊現狀均為居住小區、醫院等,為進一步核實地塊土壤污染對周邊敏感目標的風險影響,本次調查針對3個超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土壤樣品所在區域進行了加密布點6個,監測項目為苯并(a)芘,監測結果滿足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要求,這表明第一次采集的超GB36600-2018苯并[a]芘樣品不具代表性,予以排除。
綜上,杭州路28號B地塊土壤樣品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的篩選值標準,同時滿足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地下水樣品中部分指標超《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篩選值標準,但考慮到超標因子不屬于有毒有害物質且地塊內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總體影響較小,調查地塊內土壤及地下水檢出值滿足未來規劃用地要求。
杭州路28號B地塊土壤風險水平可接受,符合開發為商務用地環境質量要求。